招标采购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省煤炭泰山疗养院
组织机构代码:49419001—8
法定代表人:杨少泉
生产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虎山路202号
联系方式:0538-8202015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我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康复、教学、疗休养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现代化综合医院,同时也是山东省及泰安市干部保健定点医院,承担着各级老同志以及疗休养员的医疗保健及康复任务。
规模:我院占地面积为58600㎡,建筑面积64800㎡,注册床位434张,在职职工460余人,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排污信息
主要污染物:医疗废弃物、医疗污水;
特征污染物:医疗污水中的COD、氨氮;
排放方式:医疗废弃物由泰安市泰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回收处理;医疗污水先期由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院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1个,位于我院东南角位置;
排放浓度和总量:COD<120mg/L,氨氮<25mg/L;医疗废弃物60kg/天,污水45吨/天;
超标情况:无;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核定的排放总量:医疗污水45吨/天;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立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由泰安市泰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回收处理;
委托山东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院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合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13年9月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1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批复(鲁环审【2013】207号)。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总务科、院感科、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2、医院发生医疗污水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3、发生医疗污水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当发生医疗污水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